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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文化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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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活動宣導

新北市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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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民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請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

一、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及相關教學機會,宣導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氣之理念,並不得從事有違教育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活動。
二、餘請詳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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