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6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試算事宜,若有疑義請於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班前洽人事室查詢
一、116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經人事室試算清查計有5人:
(一) 40年:校長及黃o二教師。
(二) 30年:郭o玉教師。
(三) 20年:無。
(四) 10年:蘇o琪及林o曼等2位教師。
二、審核條件摘要如下(詳情如附件)
(一) 至116年7月31日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且符合「專任(註:不含兼任及兼課)」、「合格教師」、「連續(註:月份連續未中斷)」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及「最近10年成績優良(註:非考列四條三,但有例外)」。
(二)留職停薪期間年資不予採計(義務役除外)。擔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年資需已取得合格教師證,若年資中斷,其中斷前之年資不予採計。
(三)最近10年成績優良之例外,仍視為成績優良,可請頒:1.患重病請病假超過規定(如延長病假)。2.全年度因公傷病未到校服務。3.請事病假合計超過規定(如超過28日,但未達延長病假)所致應扣除該未達成績優良之年資,補足10年成績優良年資。
三、如有自認符合任教年資達10年、20年、30年、40年,而未列於上述名單者,請於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班前自備佐證資料向人事室查證。
四、實際獎勵名單以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審核通過後為準。
五、因檔案容量限制,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11501版請另詳
https://schoolweb.tn.edu.tw/~thes_web/uploads/tadnews/tmp/3330/%E5%84%AA%E8%89%AF%E6%95%99%E5%B8%AB%E9%87%8B%E4%BE%8B%E5%BD%99%E7%B7%A8.pdf
(一) 40年:校長及黃o二教師。
(二) 30年:郭o玉教師。
(三) 20年:無。
(四) 10年:蘇o琪及林o曼等2位教師。
二、審核條件摘要如下(詳情如附件)
(一) 至116年7月31日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且符合「專任(註:不含兼任及兼課)」、「合格教師」、「連續(註:月份連續未中斷)」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及「最近10年成績優良(註:非考列四條三,但有例外)」。
(二)留職停薪期間年資不予採計(義務役除外)。擔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年資需已取得合格教師證,若年資中斷,其中斷前之年資不予採計。
(三)最近10年成績優良之例外,仍視為成績優良,可請頒:1.患重病請病假超過規定(如延長病假)。2.全年度因公傷病未到校服務。3.請事病假合計超過規定(如超過28日,但未達延長病假)所致應扣除該未達成績優良之年資,補足10年成績優良年資。
三、如有自認符合任教年資達10年、20年、30年、40年,而未列於上述名單者,請於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班前自備佐證資料向人事室查證。
四、實際獎勵名單以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審核通過後為準。
五、因檔案容量限制,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11501版請另詳
https://schoolweb.tn.edu.tw/~thes_web/uploads/tadnews/tmp/3330/%E5%84%AA%E8%89%AF%E6%95%99%E5%B8%AB%E9%87%8B%E4%BE%8B%E5%BD%99%E7%B7%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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