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銜評估鑑定結果及初選評量結果
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如附件1)辦理。
二、有關本案後續需貴校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經轉銜評估符合國中學術性向資優之學生,請貴校轉發「資優資格證明書」及「鑑定結果通知單」,並協助提醒學生於新生報到時繳交鑑定結果通知單予以國中。
(二)本案建議參與實作評量之學生,請協助提醒家長於115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4月8日(星期三)晚間24時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時不受理,視同放棄參加本次複選評量。
三、檢送管道二轉銜評估評量結果公告(如附件2)、管道三能力評量初選結果公告(如附件3)各1份。
二、有關本案後續需貴校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經轉銜評估符合國中學術性向資優之學生,請貴校轉發「資優資格證明書」及「鑑定結果通知單」,並協助提醒學生於新生報到時繳交鑑定結果通知單予以國中。
(二)本案建議參與實作評量之學生,請協助提醒家長於115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4月8日(星期三)晚間24時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時不受理,視同放棄參加本次複選評量。
三、檢送管道二轉銜評估評量結果公告(如附件2)、管道三能力評量初選結果公告(如附件3)各1份。
附件1-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pdf
附件1-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附件2-管道二轉銜評估評量結果公告.pdf
附件2-管道二轉銜評估評量結果公告
附件3-管道三能力評量初選結果公告.pdf
附件3-管道三能力評量初選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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