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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文化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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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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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文化國小實施家庭教育檢核工作 二實施家庭育課程

二實施家庭育課程

()每學年將家庭教育課程教材及活動納入學校課程計畫4小時以上(檢附成果佐證資料)

())自編家庭教育課程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

()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派員參加家庭教育研習培訓及回校推廣情形。(未派員0分;提供派員名單且推廣佐證資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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